****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新安镇中心幼儿园校园环境整治功能室打造教学用具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屏山县新安镇中心学校 | ||
行政区域 | 屏山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屏山县新安镇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屏山县新安镇新江村*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联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屏山王府井*幢*单元*层**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新安镇中心幼儿园校园环境整治功能室打造教学用具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第二章谈判须知《四、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更正为:**.*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最高限价为******.**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备案号:[********************[****]*****];*.本项目监管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名称:屏山县新安镇中心学校
地址:屏山县新安镇新江村*组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联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屏山王府井*幢*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