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文件复印或扫描件,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供应商经营范围含有相关产品销售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与中国移动无严重违约情形。 *.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供应商须为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省包级别以上代理商(若供应商为代理,需提供制造商及上游代理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证明)。如项目属于产品引入性质,供应商还须提供应答产品的*C认证、入网许可证、无线型号核准证或其他权威证明。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及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无其他要求,请删除本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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