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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 来源: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大 中 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 | 大唐原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原平**MW光伏发电(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原平市同川镇、子干乡附近荒山荒坡 | 大唐原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云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拟在原平市同川镇、子干乡附近荒山荒坡新建大唐原平**MW光伏发电(变更)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MW光伏电站,配套建设*座***kV升压站,以及**kV集电线路、施工、办公及检修道路等配套设施等。****年**月**日我局以忻审管生态函〔****〕***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由于原光伏场址坡度较大,施工难度大,施工成本高,大唐原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重新进行了光伏方阵建设用地选址。重新选址后**%的光伏场区建设地点发生变动,属于环评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评。升压站未进行重新选址,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原环评批复的升压站内容仍有效。该项目已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做好“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苫盖)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施工作业,避免形成新的大气污染源;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结束后项目临时占地区域全部恢复植被,无裸露地表,落实项目场区、运输道路和集电线路的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光伏组件采用水冲洗和空气吹扫相结合的方式。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箱式变压器,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光伏组件和废电气元件返厂维修利用;产生的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 | |||||||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