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法院审判桌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发布时间:2024-10-10
项目编号:JSZC-320722-JZCG-G2024-0022
招标单位:东海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东海法院审判桌椅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518*********
联系人:陈**
招标人
1367*******
联系人:董**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东海法院审判桌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海法院审判桌椅采购项目
品目

组合家具

采购单位 东海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东海县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业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东海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与晶苑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业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ZC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海法院审判桌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包含木家具(人造板家具)、软体家具(沙发和椅类),全部满足得*分,否则不得分。

(所有证书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生产企业名称必须跟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单元包含木家具(人造板家具)、软体家具(沙发和椅类),全部满足得*分,否则不得分。

(所有证书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生产企业名称必须跟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晶都大道与晶苑路交汇处

联系人:董自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东海法院审判桌椅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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