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江陵至松滋段(含观音寺长江大桥)项目投资人JSTZ-* 标段第*号补遗书
项目编号:HBSJ-******GL-*********
根据《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江陵至松滋段(含观音寺长江大桥)项目投资人JSTZ-* 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款的规定,招标人发布《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江陵至松滋段(含观音寺长江大桥)项目投资人JSTZ-* 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
一、补遗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文件“*.*项目概况”中,“估算总投资***亿元(其中观音寺长江大桥采用双层桥模式,总投资约**.*亿元)”修改为: “估算总投资***亿元(其中观音寺长江大桥采用单层桥模式,总投资约**.*亿元)
*、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内容为本次补遗、澄清主要内容,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亦作对应调整。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本次补遗修改的相关内容。本次补遗制作了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自行下载。
招标人:荆州市人民政府/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