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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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静宁县红寺镇红堡-胡沟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YX****YG-***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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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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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静宁县红寺镇红堡-胡沟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 GSYX****YG-*** | 工程类 | ******.* |
公告内容
静宁县红寺镇红堡-胡沟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静宁县红寺镇红堡-胡沟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GSYX****YG-***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位于静宁县红寺镇红堡村、胡沟村,拟完成人居环境改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晾晒场:在胡沟村新建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处总面积 ****平方米,其中高庄社*处***平方米、张寨社*处****平方米,面层结构均采用**厘米厚C**混凝土面层(表面撒*:*水泥砂子压实抹光)+**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素土夯实(压实度不小于**%,基层找坡*.*%)。
*.水毁道路维修:维修红堡-胡沟村水毁道路***平方米,路基宽*米,路面宽*.*米,路面结构采用**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 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
*.水渠: 在红堡-胡沟村新修水渠***米,采用现浇混凝土梯形渠,上口宽 *.*米、下底宽*.*米、深*.*米。
*.其他: 拆除沿途残垣断壁及破旧房屋*处***立方米。
三、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预算金额:**.*万元;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竞价时间
*.邀请:我公司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出邀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名,邀请通过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响应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北二环中路鸿福家园**号商铺),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静宁县红寺镇
联系 人:王永和
代理机构:甘肃逸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北二环中路鸿福家园**号商铺
联 系 人:靳小燕
联系电话:***********
项目相关文件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