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隆德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招标公告[ZBCG]

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发布时间:8小时前
项目编号:nxsh-2025-(cg)001
预算金额:4001.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20
开标时间:2025-03-20
项目名称: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隆德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联系方式
1309*******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769*******
联系人:张*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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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ncz(gy)******

项目编号:nxsh-****-(cg)***

项目名称: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隆德县****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隆德县****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一标段 塑料制品(全膜) 塑料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隆德县****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标段 塑料制品(全生物降解地膜) 塑料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隆德县****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标段 塑料制品(半膜) 塑料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隆德县****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标段 塑料制品(全膜) 塑料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其他事宜: *.*.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 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 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 * 键咨询。 *.* 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 进行咨询。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隆德县县城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梁元元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昊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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