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004包政府采购合同

其它公告 辽宁省 | 抚顺市
发布时间:03月14日
项目编号:JH24-210400-00521
中标金额:27.183万元
项目名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
联系方式
1862*******
联系人:未*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

二、合同名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包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

四、项目名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址:抚顺市顺城区葛布东街*号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大智无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北抚铝丹*号楼*单元***号*-***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二次)无人机飞防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实施作业的无人机每架必须投保不低于 ** 万元的第三者意外险,否则没有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无不良信用记录,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应具备规模化飞防作业能力,保证 ** 小时内到达指定防控位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任务(须提交承诺书)。*、采用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或省级以上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认证合格证书,零排放,减少环境污染,降低作业风险并能够根据不同作物和不同生育期调整飞行高度和速度。环境风速应小于三级风(≤*.*ms),温度 **~**℃,针对现有主流无人飞机型号,建议飞行速度 *-*ms,喷施药液量不少于 * 升亩(根据不同作物和生育期适当调整)。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的高度)根据载荷重量适当调整,载荷重量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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