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监察审计局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越发办案点安保陪护队伍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谈判文件编号:越发办案点安保陪护队伍服务项目
编号:郑港财采竞谈-****-*
二、谈判公告媒体: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年*月*日
谈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孟绍增、张锡振、陈晓源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诚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号*号楼东*单元**号
成交价格:******元
五、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为*****元。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监察审计局
详细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郑东新区CBD外环中华大厦**楼(CBD外环商务西七街)业务一部
联系人:王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om
本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