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安县第一次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乐安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 ||
行政区域 | 乐安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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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乐安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安县乐安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抚州海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安县站前路老汽车站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抚州海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乐安县第一次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乐安县第一次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C-LZC-****-JT**-*
项目名称:乐安县第一次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乐购****F********* | 乐安县第一次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项目 | * | 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气象灾害普查工作进度安排,暂定于****年**月**日前,全面完成乐安县气象灾害普查工作,达到地方政府和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部门要求,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两年内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注: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下载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或中风险疫区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 *、自开评标次日起**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安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地址:乐安县乐安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乐安县站前路老汽车站对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