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原捷达仓库)地块项目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北国春天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石家庄北国春天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外贸街以东、华南路以北、名门街以西。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公共配建、商业、人防、地下车库、地下储藏室等。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住宅楼、*#住宅楼、**#配套楼层数-*+**,高度-*.*+**.*m,建筑面积****.**㎡;*#住宅楼层数-*+**,高度-*.*+**.*m,建筑面积****.**㎡;*#住宅楼*#住宅楼层数-*+**,高度-*.*+**.*m,*#住宅楼建筑面积****.**㎡,*#住宅楼建筑面积****.**㎡;*#住宅楼层数-*+*,高度-*.*+**m,建筑面积****.*㎡;*#住宅楼*#住宅楼层数-*+**,高度-*.*+**.*m,*#住宅楼建筑面积****.*㎡,*#住宅楼建筑面积****.**㎡;*#住宅楼层数-*+**,高度-*.*+**.*m,建筑面积****.**㎡。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
*.*.*计划工期:***日历日。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签章。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各潜在投标人,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外贸街*号
联系人:李云
电 话:****-********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号
联系人:郝威、梁宇辉
电 话:****-********,***********
传 真:****-********
特别提醒: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