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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未产生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为流标。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如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于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项目联系人:何璐; 联系方式:***-********,(***@cssczh.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号杰地大厦**楼
联系人:何璐、陆一鸣
电话:***-********
电子邮件:***@cssczh.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