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实力(**分) 原“在项目所在地省份具有大输液生产基地,得**分;在本项目所在地省外具有大输液生产基地的,运输距离≤***KM时,得*分;其余不得分。”更正为“具有大输液生产基地,且运输距离≤***公里时,得**分;具有大输液生产基地,且运输距离≤***公里时,得*分;具有大输液生产基地,且运输距离≤***公里时,得*分;具有大输液生产基地,且运输距离≤****公里时,得*分,否则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公告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