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公安局朱家岭公安检查站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补充结果公告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淅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淅川县公安局朱家岭公安检查站建设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县公安局朱家岭公安检查站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谈判公告于****年*月**日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招标内容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内容:淅川县公安局朱家岭公安检查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时**分
评审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委员会名单: 李雪(评委会主任)、金芳、刘铁柱、王世杰、翁飞舟(招标人代表)
五、成交结果
定标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河南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邓州市古城路南阁口向北***米***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佰肆拾叁万伍仟肆佰柒拾玖圆整(*******.**元)
六、成交标的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价(元) |
项目经理 |
质量 |
工期(日历天) |
* |
淅川县公安局朱家岭公安检查站建设工程 |
*******.**元 |
刘作超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七、成交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淅川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地址:淅川县北区楚都大道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