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海线缆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补充债权公告
致:江苏南海线缆设备有限公司职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南海线缆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后,依法指定盐城山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江苏南海线缆设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经管理人核查的职工补充债权已在附件中列明,并在江苏南海线缆设备有限公司原办公地址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公示,公告期截止****年*月**日止。如职工对管理人审查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前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管理人将重新核查。异议成立的,管理人予以更正并及时告知异议人;异议不成立的,管理人向异议人说明原因,对职工债权清单不予更正,如果职工坚持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未审查完毕的职工债权,待管理人审核完毕后,会再行公示。
如职工对管理人核查的结果没有异议的,管理人将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依法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江苏南海线缆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江苏南海线缆设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职工补充债权公示表(第五次) | ||
序号 | 姓名 | 认定金额(元) |
* | 周书清 | **,***.** |
* | 张文桂 | **,***.** |
* | 姜正东 | *,***.** |
* | 李风山 | *,***.** |
* | 陈银建 | **,***.** |
合计 | **,***.** | |
联系人及电话:施春林 *********** 通讯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东厦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