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扣
按照区集体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新签租赁合同的租金支付方式须坚持“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对承租资产合同年度租金在**万元(含)以下的,至合同开始执行日须一次性付清首个合同年度租金;对承租资产合同年度租金在**万元以上的,承租人可分期支付租金,但至合同开始执行日须至少付清首期租金,且不得低于**万元。 分期收取租金费用的实行跨行代扣,承租方和出租方须签订《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指定代扣银行账户(原则上为承租户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存款账户),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