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库底清理施工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库底清理施工项目”项目的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均修改为:“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南湖二级大坝拆除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②南湖一级大坝拆除时间以建设单位的通知为准。③库底清理工作全部内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