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 | 新津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14日
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180
项目名称: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28-********
联系人:未*
单位: 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
028-********
联系人:未*
单位: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和采购公告对“合同履行期限”的约定不一致。

更正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计划文号:********************[****]*****。*.监督部门: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梨花大道一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号盈创空间*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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