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B
二、项目名称:泾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金谷职业培训学校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号
成交金额:捌万柒仟伍佰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捌万柒仟伍佰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 服务范围: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号)文件要求,为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泾县****年将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计划培育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畜牧兽医从业人员)**人,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培训任务,**月**日前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及省绩效考评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翟勇猛、吴景伦、翟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农业农村局、安徽省天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谢园东路宣纸城内、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幢***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泾县谢园东路宣纸城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天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女士、何工
电 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天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