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受理宁夏红石湾能源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报告表*个工作日)。
联系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公告日期 |
宁夏红石湾能源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新建项目 |
灵武市临河镇 |
宁夏合创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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