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度自然资源新沂市卫星技术应用中心运营保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 **月* 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RD-C****-****
项目名称:****年度自然资源新沂市卫星技术应用中心运营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采集及制作、自然资源全要素遥感监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甲级(含)以上资质(专业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style="color:;letter-spacing:0.0000pt;text-transform:none;">)-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 * 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style="color:;letter-spacing:0.0000pt;text-transform:none;">)-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style="color:;letter-spacing:0.0000pt;text-transform:none;">)-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李文娇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云龙华府***室。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徐州市新沂市公园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云龙华府***室
联系人:李文娇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娇
联系电话:***********
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f***dc*****b***f**bea**ab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