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福清市市政路灯财产保险(被盗、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人为损坏、公共事业企业经营第三者责任等保险)服务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中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修改为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桥南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泽瑞
电话:***********、************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