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建筑图绘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L | 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号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建筑图绘制 服务范围: 根据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南通市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南通市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需对如皋市拟申报省文物保护单位*处和南通市文物保护单位*处的文物本体进行现状测量,并绘制文物本体建筑图,便于建立台账资料,便于更好地保护文物本体。 服务要求: 测绘申报对象**处,主要测绘文物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具有典型特征的文物细部测绘图,提交纸质测绘图纸JPG一式四份和电子测绘图纸CAD格式一份,所有图纸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号)的规定矢量数据。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完成。 服务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二)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所有成交服务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名单:张兆民、苏雪峰、朱小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万元以下部分,费率*.*%。
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单位名称: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单位地址:如皋市政府大楼B座*楼
联系人:朱小兵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炎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