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本级]新余市主城区综合管沟建设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站前路)[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第*次变更]
工程名称 | 新余市主城区综合管沟建设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站前路) | |||||||||||
工程地址 | 新余市主城区赣西大道、中山路、长林路、北湖路、竹山南路、站前路、白竹路、抱石大道、公园路、冶金路、魁星阁路。 | |||||||||||
建筑面积 | *.* ㎡ | 结构/层数 | 框架/*层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工期 | *** 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排序) |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江西玖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 元 | |||||||||||
建造师 | 姓名 | 谢书佳 | 注册编号 | 赣************; | ||||||||
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广东穗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元 | |||||||||||
建造师姓名 | 高润升 | 注册编号 | 粤****************;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
企业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业绩查询网址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受理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 |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 ||||||||||||
单位/评委 | 江西玖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穗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
评委* | ||||||||||||
评委* | ||||||||||||
评委* | ||||||||||||
评委* | ||||||||||||
评委* | ||||||||||||
评标得分 | ||||||||||||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无效投标原因 | 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参与《张浦镇大市村**号车行及人行桥梁重建工程》被确定为中标人,建造师 (项目经理)为张毅(苏************)并于*月**日押证。*月**日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张浦镇行政审批局申请变更项目经理。同日,张浦镇行政审批局同意变更并对张毅予以解证。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参与《新余市主城区综合管沟建设及人行道改造(站前路)项目》招投标时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情况。 | |||||||||||
认定依据 |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的通知》(赣建招[****]*号文)第三十一条及《新余市主城区综合管沟建设及人行道改造(站前路)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说明事项第*款之规定。 | |||||||||||
公示截止期:****年**月**日 | ||||||||||||
异议受理 | ||||||||||||
招标人名称 | 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沿江路****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余市沿江路****号投控大厦 | |||||||||||
监督机构 | ||||||||||||
名称 | 新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注:*、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时,填写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