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原子荧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及配套赶酸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
项目名称:原子荧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及配套赶酸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
原子荧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及配套赶酸仪采购项目 |
*.** |
****** |
项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方式:供应商应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现场报名(参加报名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代表须随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李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中山中路*号二楼
联系方式:赖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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