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物业管理服务):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采购包*(物业管理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
评审专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物业管理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家,本项目废标。
名称:霞浦县人民法院
地址:松港街道灵祐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共同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号盈丰佳园*幢*梯***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GTgl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