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恒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苑公寓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的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江苏省 | 苏州市
发布时间:2024-12-24
项目编号:YQHTZC2024-GQ-D-001-001
中标金额:119.2万元
联系方式
0512*********
联系人:奚*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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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苏州工业园区恒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苑公寓****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的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YQHTZC****-GQ-D-***-***

二、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恒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创苑公寓****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是对创苑公寓****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委托服务采购,地点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号。具体物业范围包括创苑公寓*、*、*、*、*、*、**幢,总建筑面积:*****.*㎡,其中:高层*、*幢共*****.*㎡;多层*幢****㎡,*幢、*幢、*幢各****㎡,**幢****㎡。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创苑公寓小区由**幢建筑组成,其中的*#、*#、*#、*#、*#、*#、**#(部分)产权由采购人持有,剩余房屋产权有其它产权人持有。截至当前其它产权人“唯亭街道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唯亭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楼(部分)****年度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下属的集体企业“苏州工业园区新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签订了物业委托合同;另有产权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年度*#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新盛物业,并签订了物业委托合同。

六、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人实施物业管理”。为避免创苑公寓出现多个物业管理单位的情况,同时确保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有序开展。在新盛物业公司已与其它产权单位签订****年度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新盛物业”在该小区其它建筑的物业服务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采购人拟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委托“苏州工业园区新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规定。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新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跨塘分区

九、拟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贰仟元整(¥*******元)

十、论证专家名单:张向阳、陶海风、韩勇

十一、公示的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恒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号桑田岛科创园

联系人:奚工

联系方式:****-********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工业园区恒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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