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二港池1#、2#液体散货泊位改造工程核准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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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茂名市 发布时间:01月22日
关于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二港池*#、*#液体散货泊位改造工程核准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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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二港池*#、*#液体散货泊位改造工程核准前公示 |
申报单位 |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茂名港吉达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 |
建设期限 |
*个月 |
总投资 |
****万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项目拟将已建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二港池*#、*#液体散货泊位中的*#泊位由*****总吨液化烃泊位改造为*****吨级液体化学品泊位,并在一期管廊上配套建设低温液氨、丙烯腈管道;另新增常温丙烷/LPG、常温丁烷管道与*#泊位已建管道对接。改造后项目设计年通过能力为***万吨,其中*#泊位为***万吨、*#泊位为***万吨,使用港口岸线长度保持***米不变。码头水域平面布置、水工结构方案不变。
茂名市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认定该项目为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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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gd.gov.cn |
邮政编码 |
******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号大院*号楼***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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