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 . 项目名称: 庐城镇塔山新天地摊位及门面评估采购项目
* . 项目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 . 项目单位: 庐江县庐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为消除塔山新天地市场内安全隐患,拟对项目涉及的**间门面和**个摊位进行评估(具体以项目初步设计为准) , 拟招 *家房地产估价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万元
* . 项目类别:采购工程
*. 本次采购,对费用进行总价报价。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最终评估服务成果出具。采购人不提供投标人服务过程中的交通、餐费、住宿费用等,此部分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委托单位协助服务过程中的资料及数据提供等支持协助义务。服务期内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所引发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标后签订。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融资事宜结束时止。
二、供应商资格
* . 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自行制作响应文件。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根据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若报价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投票决定。
四、投标事项
获取方式:无报名环节,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即可。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年 *月 * 日 **:**;
*.开标地点: 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四楼会议室 。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请在开标时提交:
( *)纸质响应文件*份(*正*副),密封提交(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
( *)潜在供应商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
( *)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付款事项
分阶段付款。合同签订 并 提交成果文件后 **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 *% ; 通过当地政府相关会议后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 庐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西路 ***号
联系人: 施主任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岗湾街道牌楼中路***号
联系人:姜工
电 话:***********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视为未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庐城镇塔山新天地摊位及门面评估.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