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南充市嘉陵区畅丰车桥棚户区改造还房二期工程项目二标段竣工结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南充市 | 嘉陵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8-23
项目编号:5113042021000248
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南充市嘉陵区畅丰车桥棚户区改造还房二期工程项目二标段竣工结算服务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817********
联系人:易**
单位: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
招标人
0817********
联系人:陈**
单位: 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南充市嘉陵区畅丰车桥棚户区改造还房二期工程项目二标段竣工结算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号新希望中鼎国际*栋***号
    中标(成交)金额 报价下浮率:**%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南充市嘉陵区畅丰车桥棚户区改造还房二期工程项目二标段竣工结算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规范标准,对南充市嘉陵区畅丰车桥棚户区改造还房二期工程项目二标段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接受采购人对项目审核过程、结果的指导和监督。 (*)成交人及其人员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以之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成交人及其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审核项目进展情况、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 题和发生争议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项目资料,不得遗失、损毁,审核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证性原则,成交人应当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审核工作,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对不符合审核工作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政纪律的,采购人单位有权扣减相应服务费或终止其审核服务资格。 (*)按照投资审计操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工作。 (*)根据情况对审核事项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该书面评价和改进意见包含在向采购人出具的《审核报告》中。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杨显文(组长)、谢击涛、苟尧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该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活动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三家,三家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成交供应商为: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交下浮率为:**%,请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号,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评审文件: 附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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