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炉霍县寺庙警务室和派出所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中标人投标的成品电取暖桌不具备国家强制*C认证,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法律法规,取消成交资格。*.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成品餐桌(**人)产品明确属于**人配套使用,但技术参数中实质性要求配备的是*张实木椅子,无法满足**人使用,参数要求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中标人投标的成品电取暖桌不具备国家强制*C认证,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法律法规,取消成交资格。 *.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成品餐桌(**人)产品明确属于**人配套使用,但技术参数中实质性要求配备的是*张实木椅子,无法满足**人使用,参数要求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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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炉霍县公安局
地址:炉霍县商业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炉霍县新都镇沿河西街上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