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救助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内江市 | 资中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7-25
项目编号:5110252021000203
项目名称: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救助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购买服务项目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救助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购买服务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资中县众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供应商地址 |
资中县重龙镇西街**-*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资中县救助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感受到政府的关爱,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号)“各地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结合实际需要做好资金保障,重点购买走访核查、热线运行、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督导检查等关爱服务。要加大政府购买心理服务类社会组织力度,有针对性地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引导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优先聘请村(居)儿童主任协助开展上述工作,并适当帮助解决交通、通讯等必要费用开支。全国青年志愿服务入库优秀项目可优先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支持范围。”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本项目。 服务要求:(一)派驻工作人员进驻县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参与日常管理服务,负责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协调、管理和服务等事务的处理。 (二)形成困境未成年人的基础台账和发现报告机制 (三)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至少*次,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行系统培训和工作支持。覆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在工作中碰到情况较为复杂情况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通过线上实时指导、回应,必要时去实地指导、会诊,并整理典型案例供其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学习。实地督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年不少于**次。 (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外展、深入服务(五)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一)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方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标准: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预付定额****元整。其余服务费用原则上按季度结算。费用结算时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依据服务考评表进行每季度服务考核(服务考评表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附件一:季度服务考评表):每季度考核总分***分,各季度考核成绩在**分以上(含**分)视为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各季度考核得分在**分以下的,每少一分扣该季度服务费用的*%;服务期限截止时,剩余合同总价**%的服务费将根据最终服务成果考评情况进行拨付(最终服务成果考评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附件二:年终服务成果考评表)。最终服务成果考评得分满分时,全额拨付剩余部分服务款项;每少一分扣剩余部分服务款项的**%。 *、若考核成绩连续两个季度得分在**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易正才,匡长玉,张兵(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服务费按定额****元人民币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备案编号:内资采提(****)****;*、财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中县财政局。联系电话:****-*******。*、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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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资中县救助站 |
地址: |
重龙镇永兴路*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号*栋*单元*层***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黎先生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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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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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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