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号)有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月**日,共*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与工业节能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业务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号电梯***室;
邮政编码:******。
附件:****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拟支持项目公示名单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附件:
*.****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拟支持项目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