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福州市自来水公司现委托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福州市中心城区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北区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福州市中心城区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北区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心城区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北区水厂深度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福州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北门龙腰山坡
项目概况:福州市中心城区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北区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是由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拟对北区现状净水工程进行深度改造,对现有清水池、送水泵房进行拆建,并新建预臭氧接触池、加药间及臭氧制备间。预计投资*****.**万元,施工时间约为*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了解程度;
(*)对项目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
(*)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
(*)从环境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
(*)其它建议。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