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就金华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金华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重新招标)
三、项目编号:ZXGL-FW****-***A/平台生成编号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存放规模、期限 |
招选家数 |
资金比例分配 |
具体要求 |
* |
公款定期存放 |
人民币****万元、存期一年 |
*家 |
第一名***万;第二名***万。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金华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设有分行级(含)以上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支行级(含)以上的政策性银行,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要求;
*.在金华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最近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标书费:人民币***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未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次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一次性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不允许分批次转账。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长安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 ***********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号润和楼*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