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新材料产业园土石方场平项目
答疑和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已发布的惠安新材料产业园土石方场平项目(招标编号:***********)关于投标人的答疑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
答: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可以提供在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缴交的社保。
*、招标清单中************回填方。项目特征说土方来源为外借土,这个借土的土的来源是否甲方提供(招标控制价没有给土的材料钱)。上传的清单编制说明中第五大条,场外借土回填的运距按*公里考虑,不考虑土源费 。
答:借土来源由中标方自行提供;场外借土回填的运距按*公里包干,不另计土源费。
二、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其他增加“二十五、本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一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惠安新材料产业园土石方场平项目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C******号批准建设”
注: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答疑和补充通知(一)为准。答疑和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和https://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惠安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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