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赣合作省际窗口枢纽站配套工程[a3308220940005077002001]

变更公告 浙江省 | 衢州市
发布时间:03月10日
项目编号:2201-330822-04-01-668712
项目名称:浙赣合作省际窗口枢纽站配套工程
联系方式
1728*******
联系人:黄**
招标人
1782*******
联系人:周**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浙赣合作省际窗口枢纽站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大桥北路**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号凯旋城*号楼*层****
联系人:黄壮壮
联系人:周梦婷
电话:***********
电话:***********
标段(包)名称:
浙赣合作省际窗口枢纽站配套工程-服务综合体(南区)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包)编号:
A**********************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浙赣合作省际窗口枢纽站配套工程-服务综合体(南区施工监理服务

招标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需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为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由招标人提出经县监管办批准,现对浙赣合作省际窗口枢纽站配套工程-服务综合体(南区)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对原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现进行澄清说明,如下:

“*.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

时间认定以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的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浙赣合作省际窗口枢纽站配套工程-服务综合体(南区)施工监理服务.QZCF电子文件进行制作。

以上修改部分,招标文件其他相应章节作同步修改。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年 * 月 **日


行政监督机构: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
信息来源: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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