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307-4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39号东4门房产出租(租期不少于3年)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和平区
发布时间:2023-08-14
项目编号:GR2023LN1001768
项目名称:2023)2307-4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39号东4门房产出租(租期不少于3年)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LN*******
项目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东*门房产出租(租期不少于*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
转让方代码 ******************
转让方类别 自然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出租范围: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东*门,出租房产面积共**平方米,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 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供电部门支付费用;水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水务部门支付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负责提供消防、城建、环保、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审批手续。 *、承租方承诺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要求,自觉服从管理,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安全承诺书。 *、因城市建设或上级单位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等不可抗力因素,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解除合同,出租方仅退回已收取而未履行合同的租金,不承担其它赔偿责任。 *、承租方负责院区内电力设备的维护、维修与管理,用电安全及相关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资的装修、设施、不得拆除与损坏,保证正常运转。 *、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不少于*年,不高于*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扣除沈交所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意向方需进行现场踏勘,报名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该确认书模板格式由出租方在现场踏勘时提供给意向方。
      和平区最新招标
      天津市 | 和平区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