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净化开水器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QKHH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净化开水器节能改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珲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其项目采购编号:CQKHHC-****-****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节能商务型水处理系统*套和节能经济型水处理系统**套
*.* 控制价:******.**元人民币。
(其中:节能商务型水处理系统******.**元;
节能经济型水处理系统******.**元)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工。
*.* 供货地点:珲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质保期:安装验收后**个月,终身免费维护。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吉政发【****】**号文件和吉财采购【****】*号文件规定;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从事节能行业,经营范围中需有“节能环保”字样;
*.*投标单位需具备省级节水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认证;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负利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所代理的产品需具有真实合法的厂家代理授权;
*.*具有安装调试和培训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
*.*近三年完成过类似供货业绩;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体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查询结果。(时间必须在报名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月 * 日至****年**月**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相关企业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复印件)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市河南街老东一院内***室)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月**日**时**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号)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链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珲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珲春市河南街
联系人:丑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珲春市河南街老东一院内***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