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酉阳县阡陌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土地综合治理项目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发布如下:
质疑*:请问提供分公司(非独立法人)为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公司(非独立法人)为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满足要求。
质疑*: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约定内容,请问可否填写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可以填写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招标文件前附表*.*.*条要求投标人为拟派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请问: 拟派人员提供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详见质疑*的回复。
质疑*: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竣工结算申请:本项目按批次分批设计、分批施工、分批验收、分批子项目独立办理结算”,此条明确本项目按批次分批设计、分批施工、分批验收、分批子项目独立办理结算。请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条:设计费计价原则,是否按“本项目按批次分批设计、分批施工、分批验收、分批子项目独立办理结算”?
回复:设计费计价原则是按“本项目按批次分批设计、分批施工、分批验收、分批子项目独立办理结算”。
质疑*:请问联合体成员中的投资人(营运单位)为有限合伙制基金,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注:本答疑、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及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特此通知!
招标人:酉阳县阡陌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山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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