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建昌飞地园区泰山街以东,淮河路以南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公顷 ) |
*.****** |
出让年限 |
** 年 |
成交价 ( 万元 ) |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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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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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
辽宁林澳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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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二、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五、联 系 人:李佳书
电子邮件: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