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白蚁防治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徐州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4月15日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GX-G2024-0005
预算金额:50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8
开标时间:2024-05-08
项目名称:白蚁防治管理
联系方式
0516*********
联系人:王**
单位: 徐州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白 蚁 防 治 管 理JSZC-******-XZGX-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GX-G****-**** 

项目名称:白 蚁 防 治 管 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拟采购**%吡虫啉水分散粒剂(白蚁防治专用)***公斤、**%吡虫啉水分散粒剂(白蚁防治专用)***公斤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药物配送时间不超过**小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取得农药登记证(防治对象:白蚁 )、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供采购方复核);(如销售商也须提供上述资料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提供所投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及品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时间:****-**-**  - ****-**-**   ,每天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A塔**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c****a*a****f*bcfd**f**d**ece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徐州市坝子街*号中和大厦

联系人:王向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A塔**楼****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欣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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