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综合商业保险及托养机构综合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下午**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CH-G****-****
项目名称:残疾人综合商业保险及托养机构综合险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元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参考保障方案如下:
保险险种 |
预计人数 |
保障类型 |
保险内容 |
保险金额 |
赔付方式/比例 |
残疾人团体综合保险 |
****人 |
意外伤害 |
意外身故 |
*万元/人 |
无免赔,***%赔付 |
意外残疾(含烧烫伤) |
*万元/人 |
根据伤残程度按比例赔付 (原有残疾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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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 |
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 |
****元/人 |
无免赔,***%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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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补贴 |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定额补贴 |
***元/人/天 |
无免赔,累计赔付以***天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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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住院补贴 |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定额补贴 |
***元/人/天 |
无免赔,累计赔付以**天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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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 |
**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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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具有苏州市姑苏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年龄:*-**周岁(含),最终人数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
保险险种 |
预计人数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赔付方式/比例 |
残疾人托养机构综合险 |
***人 |
意外身故 |
**万元/人 |
无免赔,***%赔付 |
意外烧伤 |
**万元/人 |
根据烧烫伤程度按比例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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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门诊 |
*.*万元/人 |
无免赔,***%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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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 |
*.*万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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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补贴 |
**元/人/天 |
无免赔,全年最高赔付***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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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 |
***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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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具有苏州市姑苏区常住户口,被托养残疾人及托养机构工作人员,最终人数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身故,保险人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非既有伤残引发的,新增的伤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所引起的意外医疗(含意外门诊及住院),保险人对所发生的符合苏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用药范围和诊疗项目范围内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和药费等费用按照无免赔、***%予以赔付,累计赔付以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本附加险合同属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从任何途径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以扣除上述所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中符合苏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费用,累计赔付以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次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保险人按其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日住院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
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的天数以***天为限,当一次或累计给付天数达到***天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重疾住院补贴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日为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后,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因疾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实际住院天数乘以约定的日住院补贴金额给付住院补贴。
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重疾住院补贴保险金的天数以**天为限,当一次或累计给付天数达到**天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的未愈疾病和残疾不纳入保险理赔范围。
(二)服务人员要求:
*、人员配备:
(*)对本采购项目须设立专项小组。其中项目经理*名,负责按照本次保险的有关要求为各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名,其中有*名应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名应为项目专职理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提供专项小组名单)。
(*)根据相应文件内容,配合投保人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和保费五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承保服务:
(*)指定专门的客服人员,接受各方咨询,解释相关保险内容。
(*)定期走访项目专员,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后续的参保工作做好准备。
(*)每季度按时向苏州市姑苏区残疾人联合会汇报上季度的承保及理赔情况。
*、理赔服务:
(*)保险服务基础标准:
①统一实行**小时接报案;
②统一实行**小时查勘;
③统一实行**小时救援;
④统一实行*小时全年无休理赔工作;
⑤统一实行**小时投诉服务;
⑥设立**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电脑录音系统和查勘调度系统保证畅通无误,及时准确。全年***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本项目客户服务专员。
(*)设立专人专门窗口负责受理苏州市姑苏区残疾人联合会赔款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理赔、财务、信息技术等环节的高效畅通。
(*)接到报案后应详细的告知被保险人注意事项,承保范围,保障内容及理赔时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不得欺骗、误导被保险人。
(*)配合被保险人了解、熟悉理赔流程,指定专人上门收取索赔单证,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上门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门服务,让保户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保险公司上门收取理赔资料时,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资料后*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在收到理赔材料后,简化理赔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保险人赔偿金额,除外金额或不予赔偿的理由,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同意赔偿。
(*)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及时确定赔偿金额:对于意外伤害,资料齐全后**工作日内确定赔偿金额。
(*)住院补贴项中对医院的要求应为苏州市基本医疗定点医院,护理院除外。
(*)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同意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没有按规定时间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则按保险责任处理。
(**)和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及时向苏州市姑苏区残疾人联合会汇报,最终以苏州市姑苏区残疾人联合会的意见为准;
(**)及时登记理赔相关信息,每月向苏州市姑苏区残疾人联合会汇报未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汇报。
(**)每半年度向苏州市姑苏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交《保险服务报告》,年终向苏州市姑苏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交《年度服务综合报告》。
*、其他保险服务承诺:
(*)定期沟通制
双方良好的沟通有利于保险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保险公司承诺在保险期限内将:
①定期例会
定期与投保人召开保险工作例会,通报保险事故情况、理赔进展情况、商定各项服务计划和共同解决需双方协调的事宜;并建立客户档案。
②定期统计
将每季度向投保人提供赔案统计报表,以便及时掌握理赔案件的进展情况,加快赔案处理速度。赔案统计报表建议包括的内容:出险时间、出险人员、出险人员年龄、出险原因、已决赔款金额、未决赔款金额、预付赔款金额等。
(*)培训机制
不定期组织被保险人参加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保险的基础知识、保险合同责任及条款解释、保险事故索赔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风险管理计划
每年举办一次针对疾病预防,意外事故防范的活动,培训活动时间由投保人、保险人共同拟定。
(*)提供采购方要求的其他保险服务。
*、中标方需要给予所有符合条件残疾人保险指南(包括保障类型,约定的服务专员及电话、理赔所需资料等),同时中标方需要配合区残联做好宣传工作,*个街道每街道至少现场服务*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按实际签订合同内规定的日期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许可证》。
(*)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进行投标,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苏州市,投标人在苏州市须有注册的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如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注:同一保险公司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则其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售价:*元
*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
*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苏州市平川路***号姑苏区行政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周子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萱、沈川渝、邬汝超
电话:****-********、****-********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