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年**月**日
一、合同编号: JH**-******-*****-***-***
二、合同名称: 营口市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
四、项目名称: 营口市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营口市联众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站前区怡盛园小区*-**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 服务质量达标: - 人员配备符合合同要求,持证上岗率***%; - 设备维护记录完整,故障响应及时率≥**%; - 环境卫生满意度调查结果为**%,达到合同标准; - 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履约配合度: - 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积极配合贵院检查; - 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服务需求快速响应。
履约要求: *. 服务质量达标: - 人员配备符合合同要求,持证上岗率***%; - 设备维护记录完整,故障响应及时率≥**%; - 环境卫生满意度调查结果为**%,达到合同标准; - 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履约配合度: - 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积极配合贵院检查; - 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服务需求快速响应。
履约期限: 一年
履约地点: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七、验收日期: ****年**月**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田明 张宇 王医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