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清云使用的位于云浮市市区天柱路文笔新村第七幢19.11㎡城镇住宅用地划拨补办出让评估公开选取三家土地评估机构
采购公告
广东省 | 云浮市 发布时间:2024-11-27
项目编号:445300MB2C927982411270391
项目名称:谭清云使用的位于云浮市市区天柱路文笔新村第七幢19.11㎡城镇住宅用地划拨补办出让评估公开选取三家土地评估机构
关于为【谭清云使用的位于云浮市市区天柱路文笔新村第七幢**.**㎡城镇住宅用地划拨补办出让评估公开选取三家土地评估机构】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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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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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谭清云使用的位于云浮市市区天柱路文笔新村第七幢**.**㎡城镇住宅用地划拨补办出让评估公开选取三家土地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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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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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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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M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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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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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机构数量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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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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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待评估土地位于云浮市市区天柱路文笔新村第七幢,面积**.**㎡,证载用途:住宅用地(**),实际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拟在中介超市选取三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对该项目宗地进行评估。本次土地评估服务要求中选方至少有*名注册土地评估师到土地现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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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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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中介机构需要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且信用等级为三级以上。查看资质等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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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说明
中介机构需要在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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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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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签订合同之日起*个自然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如果延迟一天交纳报告或者不符合技术规范退一次报告,评价下降一档次,延迟二天交报告或者不符合技术规范退二次报告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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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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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评估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调整出让土地评估计费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规划〔****〕**号)执行,评估费用按各档收费用额累计之和的三分之一进行支付,当评估费低于****元/宗时,按****元/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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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多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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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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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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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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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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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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