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办法,对项目监理机构、企业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奖项、监理大纲、、投标报价评标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