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 | 鞍山市
发布时间:4小时前
项目编号:JH24-210300-17322
预算金额:5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7
开标时间:2025-02-07
项目名称:鞍山市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联系方式
0412********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310*******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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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鞍山市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鞍山市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鞍山市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保障服务水平,控制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发[****]*号“二、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关于印发《辽宁省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辽医保发[****]**号的通知》和《关于完善我市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鞍医保发[****]**号)文件要求,完善我市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提高门诊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商保公司参与我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业务,提高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管理水平和强化门诊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效能。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府购买服务目标

在医保门诊慢特病受理、监督、考核等环节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管理和服务,整合商保公司保险精算、医疗大数据、智能风控、健康管理等专业资源,充分发挥商保公司长期服务医保系统的经验优势和技术优势,为鞍山地区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商保公司参与门诊慢特病申报、资料审核、大数据分析、便民服务、组织体检等业务,实行门诊慢特病申报人员准入双复核制度(商业保险机构负责初审,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复审)、健康管理、年度抽检、数据分析、检查处方合理性、政策宣传和咨询等监督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条款以签订协议内容为准,可依工作实际适度调整。

三、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

(一)付费管理方式

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确定服务管理和支付服务费用,包括从财政部门请领相应款项,进行资金财务会计管理,向中标单位支付服务费用,市医保中心对中标单位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经办管理费管理费

*.*支付必备条件:设立门诊慢特病业务部门并有独立业务经办团队,配备专业人员和办公设备,建立门诊慢特病人员健康档案,建立监督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对鞍山市市本级慢特病数据进行分析并形成以季度为时间单位的评估报告(下季度的首月底前完成)。

(*)参与门诊慢特病申报、资料初审、日常稽核、检查等工作。

(*)对透析、高血压和糖尿病合并症、脑卒中基金支出大和监管难(可按病种和按人均费用分别排序前*位)的病种制定控费管理方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和稽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对接完毕开始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分钟内)及报价(如果有最后报价,**分钟内)。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号,孟小龙***********,快递包裹最外层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和手机号)。 *.采购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参加会议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本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号劳动大厦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 ** 号铁西广场万象汇 N 座写字楼*楼*号联系方式:***********邮箱地址:********@***.com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春阳电  话:***********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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