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东平湖出湖口污水站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工程(重新报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平湖出湖口污水站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工程(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东平县旧县乡时代新城居民区西侧
建设内容:采用“前置塘+潜流人工湿地+生态滞留塘”工艺,处理能力****m*/d。建设内容包括:前置塘、潜流人工湿地、生态滞留塘、输水管线、泵站、雨水方涵以及园路、植被绿化等,实际总投资****万元。
联系人: 庞工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