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包* )
二安一分启元广场办公区域智能化工程劳务采购计划任务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经我司评标小组的综合评审,确定贵单位为本次采购的选定单位。
为满足项目现场施工需要,请贵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先行开始相关准备工作,并在三十日内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同时,请贵单位按照投标文件、澄清函等承诺履约。
中标金额:人民币 ******.** 元
二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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