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市区亮化工程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攀枝花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12-02
项目编号:5104012020000796
中标金额:92.2896万元
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市区亮化工程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812********
联系人:杨**
单位: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招标人
0812********
联系人:刘**
单位: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市区亮化工程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永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凤凰小区观涛苑商屋*-*-*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市区亮化工程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四川省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市区亮化工程;服务要求:*.承包方应对承包的整个夜景照明工程进行系统、科学、有序的循环维护,保证定期巡查调试并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详细的记录手册,并在户籍手册上及时记录检修、维修、更换等行为。*.每周对所有灯具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新破损、确保设施完好率在**%以上,亮灯率达到**%以上。*.每周检测整个夜景照明线路、控制系统等,及时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检查更换管线卡扣等灯具安装固定件和其他易损件,确保灯具稳固安全和安装的平整度。*.每周查看、检测照明配电箱,保持配电箱外观整洁。*.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材料、确保正常亮灯。*.做好防盗工作,发生线缆、灯具被盗案情及时报警,并组织恢复。在刮风下雨等特殊天气,承包方应进行全面巡查,确保设施安全;在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对损害的设施及时修复、更换。*.服务时限要求:承包方应设立**小时的值班电话,在接到报故障电话后,必须在*分钟之内响应,三十分钟内到达抢修现场及时处理(地面故障处理、安全处理);一般故障*小时内修复,排除线路故障*小时内修复。节假日、周末必须书面向管理部门报值班人员*名(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等)。承包方应为该项目备用适量的配套产品作为维修替换产品,在气候条件满足维修作业的前提下,应在**小时内进行维护响应,并在以下时限内修复故障(高空作业)a.非LED产品故障,承包方应在故障发生后的**小时内修复;b.通用LED产品故障,承包方应在故障发生后的**小时内修复;c.异型LED产品故障,承包方应在故障发生后的一周内修复;d.发包方发出维修通知单的,以通知单要求的时限为准。*.每季度进行所承包的夜景照明设施安全保护系统检查:接地保护及接零保护是否符合规定值;电缆绝缘是否符合规定值;控制保护系统是否正常;接线端的连接是否可靠,端子标示是否完整、清晰;清除配电箱内及电子元器件表面灰尘。**.维修施工期间,承包方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城市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自觉办理有关手续,缴纳应交的费用。**.承包方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一切违反操作规范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应确保各灯管、灯具正常稳定亮灯,严禁起火、漏电。维护更新应符合《LED夜间照明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程》等相关规范要求。**.以上工作内容中涉及到的材料、人工、设备、税费等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按照计划、特殊原因或政府规划对部分夜景照明设施进行改造的,发包方有权通知承包方停止改造部分的维护工作,同时按实际维护时间支付报酬。承包方接到停止维护通知单至正式开工改造期间,由承包方负责设施的安全,若发生第三方伤害或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发包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夜景照明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且修复确有难度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进行拆除且不增加费用。承包方应对拆除点位、拆除数量等进行汇总统计并如数运到发包方指定位置。**.上述所有情况均应有记录并建立台账,并应按如下要求上报给主管部门:**.承包方的检修、维修、更换、测试台账均应在当月**-**日之间汇总上报给主管部门;巡查、检查台账服务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汇总报主管部门;人员、组织机构等资料应在实施维护前**个工作日上报给主管部门,若中间有变化,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资料上报给主管部门。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壹年;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李镇元(组长)、刘漪(成员)、杨涌(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攀枝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已按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需求论证。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地址: 攀枝花炳草岗江南二路二村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号*幢**-*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忻逸;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老师
    电话: ****-******* ***********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评审文件: 附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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